论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刑罚配置之完善
摘要: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是刑法规制食品安全犯罪的重要罪名,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曾对这一罪名作出重大修正,但是该罪名的刑罚配置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,重刑主义思想流露,因此有必要借鉴域外立法经验,探析该类犯罪的刑罚配置路径和方法,在进一步完善自由刑、财产刑的基础上,建议增设资格刑。
关键词:
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;刑罚配置;域外经验;重刑主义;
基金资助:
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《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实践追踪调研》(项目编号:20113037)的阶段性成果;
专辑:
社会科学Ⅰ辑;社会科学Ⅱ辑